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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聚英家园1幢201室食堂用房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3年1月29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9   返回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1月29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温州市鹿城区聚英家园1幢201室食堂用房五年租赁权进行投标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样本)。

一、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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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向方资格条件及交易条件

1、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②为自然人的,须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为企业法人的,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④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本公告日后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⑤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意竞买者,企业法人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和连带保证人一同携带征信报告(企业法人:公司、法人及最大股东的征信报告;自然人:本人及连带保证人的征信报告)等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原承租人若未在公告期内完成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3、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按照本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无人报名,则信息公告终结。

4、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采用投标式拍卖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后,由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权,原承租人当场同意按最高报价承租的,则由原承租人竞得,否则由最高报价者竞得。

5、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将标的物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承租人租赁房产必须具备食堂功能,开展合法经营,并对聚英家园住户实施优惠政策。

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16.45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浙交汇”平台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租赁期限五年,无免租期。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取整数),不低于竞买保证金,如有不足的,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在支付首期租金时一并补足。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1月28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价书递交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1月29日上午11时止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96799    18058888213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89992535   纪检监察电话:0577-89992556

集团业务举报:0577-88565126     集团纪检举报:0577-88568983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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