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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金海湖公园B座房产3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2年12月15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21   返回

定于2022年12月15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金海湖公园B座房产3年租赁权进行投标式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样本)。

一、标的情况:

出租面积约3013.19㎡,用途:办公。首年租金起拍价:1012432元。

二、交易条件:

1、①意向承租方应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单位或个人。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③原承租人合同已到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前期已投入装修费用处置,若中标人不是原承租人则中标人按照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的装修残值支付装修费用给原承租人)。④(含免租期1个月)标的由原承租人竞得的原承租人不享有免租期。

2、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将转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投标式拍卖。

4、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采用投标式拍卖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后,由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权,即是否接受最高报价,如接受的,则标的由原承租人竞得;如不接受,则标的由最高报价者竞得

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8.5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成交价的一个月租金,取整数,不低于竞买保证金,如有不足的,不足部分在支付首期租金时一并补足)。标的租金实行半年一付,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2022年12月14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价书递交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上午11时止

咨询电话:0577-88878905    18058888253

中心网址:http://www.wzuae.com/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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